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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橄榄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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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橄榄书”事件

173号 发表于 2006-5-2 08:02:00 浏览:  39360 回复:  9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我无法说谁对谁错,因为每个人的立场可能都不一样。但是我捍卫每一位网友知情以及沟通的权利。

2,szhyn是论坛的超级斑竹,我没有发他工资,但是他对于论坛的热心程度超过我们每一个工作人员。

3,szhyn不应该删贴和锁贴,但是这不是他的错,是我的错,我没有和他沟通到这些问题。大家不要怪他,有一个热心以及负责超级斑竹是熊坛每一位网友的幸事。如果他们有做的不妥当的地方,全因为我和他们的沟通不足,我会尽量避免和弥补。

4,我们已经恢复锁定和转移的帖子。

5,我们不怀疑任何人的出发点,因为每个人的立场不一样。

6,关于公正这个事情,我的看法是:我假设“公正”不存在,原因也是每个人的立场不一样,但是我们可以做到平衡。因为熊坛上有来自各地和各行业的人,大家不同的立场都应该能得以表达。

7,我们为什么要平衡和公开的解决问题,因为我假设我们每一位网友都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

8,我相信这件事情能得以圆满的解决,因为我假设我们的每一位网友都想解决问题,而不是起哄。

9,我相信以后的问题也能得到解决,因为我假设我们的每一位斑竹都能从问题中吸取经验。

10,我相信我们依然能有一个良好的气氛和秩序,因为我假设我们的每一位网友和管理员都珍惜这个地方并想维护好它。




chenkun_2l 发表于 2006-5-2 08:04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173兄弟的话,“因为我假设我们每一位网友都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

红色风暴 发表于 2006-5-2 08:07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睡到自然醒 发表于 2006-5-2 08:08 显示全部楼层
飘过来支持一下
tanny 发表于 2006-5-2 08:08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坚决支持
brucecui 发表于 2006-5-2 08: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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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an16 发表于 2006-5-2 08:09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不错。就是这个意思。
小白龙 发表于 2006-5-2 08:10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闹大了。。。。。。。。。
km_bird 发表于 2006-5-2 08:14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顶一下
jason_sean 发表于 2006-5-2 08: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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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xiang 发表于 2006-5-2 08:25 显示全部楼层
沟通、理解
天涯一星 发表于 2006-5-2 08:26 显示全部楼层
半夜顶一下

看看,飘过
骨感美的猪 发表于 2006-5-2 08:48 显示全部楼层
呵,,看双方吧。。看良心吧!~
clyang 发表于 2006-5-2 09:06 显示全部楼层
删帖锁帖  对小熊的发展影响很不好
支持言论自由
天马行空 发表于 2006-5-2 09:07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该帖,做人要诚实
钱不是最重要的
konica2005 发表于 2006-5-2 09:35 显示全部楼层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欢迎有信誉的商人来小熊发贴
西南柯柯 发表于 2006-5-2 10:25 显示全部楼层
同支持!
dsyred 发表于 2006-5-2 11:05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是有大家都没做到位置上的事情才会有如此长时间的争论和很多过激的言论在这里出现!!
来熊坛2手区的时间不长,说话的次数不算多,也有几次成功的交易。。。。
但总感觉这里已经渐渐演变成了几位主做2手的家了,    确实有很多家长作风在这里泛滥。。。。
昆明本地可做2手交易的地方(网站确实不多)这点大家心理清楚!
一个地方好与不好,大家心理有个衡量  如此下去对熊坛2手区极为不利!!!!

记得在前几次发过的争议贴中有人提议加与信用度星级的方式,当然做起来要有技术方面的难度。。。。
一个地方在得久了,自然会对有些人的说话方式和做事方法有意见是正常的
各人做事自有其理,大家都不能心平气和处理。如果泛滥下去,这地方不来也罢,来也再不发表议论了,只做交易算了
学习者 发表于 2006-5-2 11:36 显示全部楼层
对。。透明了就好了。。大家都看得清楚的

领导就是领导啊。。说话很有水平啊。。

tl431 发表于 2006-5-2 14: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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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ztv 发表于 2006-5-2 16:21 显示全部楼层
真理越辩越明,支持楼主。
mahooshow 发表于 2006-5-2 16:28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173,坚决拥护小熊云南!
倚天 发表于 2006-5-2 17:16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title]chenkun_2l于2006-5-2 0:04:34在大作中提到:[/quotetitle]
我支持173兄弟的话,“因为我假设我们每一位网友都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

我支持小土的话~~~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磊子 发表于 2006-5-2 17:23 显示全部楼层
沟通!和气!
rockydai 发表于 2006-5-2 17:27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在于“诚信”,有问题当然要说出来,也不是要针对谁。至少在下次交易的时候大家会更加的注意。
橄榄书 发表于 2006-5-2 17:40 显示全部楼层
1.摸着良心说话,XX遥从发第一贴之后再没PM过我(小熊应该有记录的),请他拿出来
2.就是发贴后给过我电话的话也有电话记录(到电信去查),XX遥请拿出证据来

否则就不要在这里丢人了

最后对于此种莫须有的罪名,我以后概不发表评论和回复

人正不怕影子斜

谢谢小熊
银河 发表于 2006-5-2 17:51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能分辨黑白是非
con 发表于 2006-5-2 17:57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该帖, 建议搞个二手交易的满意度投票调查....
haoxiaozi 发表于 2006-5-2 18:20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yuaforever 发表于 2006-5-2 18:21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下吧,希望早点解决。
我也不懂 发表于 2006-5-2 19:27 显示全部楼层
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啊?
hx19780427 发表于 2006-5-2 20:28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结束了```多说无益```
AElee 发表于 2006-5-2 20:43 显示全部楼层
多日不来,事不清楚
小刘同志 发表于 2006-5-3 02:15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愿意,好好的坐下来协商解决不就好办了么?像现在这样大家都不开心.站长老大173都出来说话了,希望大家解决问题为目的,不要再闹不开心了.
ruan16 发表于 2006-5-3 04:48 显示全部楼层
刘哥,出现了吗?哈哈明后天我就去关上一趟,拿支架和你的驱动。哈哈,不好意思,好长时间了
可可数码 发表于 2006-5-3 04: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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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陆学生 发表于 2006-5-3 05:30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来,变化好大!
nokia 发表于 2006-5-3 06:09 显示全部楼层
向前 再向前~~!!!!!支持~!
cpdj 发表于 2006-5-3 06:29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土哥说的话
土狼牛仔 发表于 2006-5-3 21:53 显示全部楼层
173很有领导气质的嘛
纯支持

2楼的    chenkun_2l        呵呵我们是一个小区的嘛
CHRIS 发表于 2006-5-4 05:33 显示全部楼层
小熊二手能做到今天凭的就是一个“诚”字!我也顶个!
小才 发表于 2006-5-4 18:47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下173
风车车 发表于 2006-5-4 19:55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遥对于熊友的质问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针对别人的人品发“挂羊肉卖狗肉”的帖子,真正的把广大熊友欺诈了一回,看来逍遥你做人也失败的很啊
yzc5566 发表于 2006-5-4 20:26 显示全部楼层
老牛,顶一个,大家都想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
ibmboy 发表于 2006-5-4 21:20 显示全部楼层
宽容对待一切!!!!!!!!!!!!!!!!!
longhairlan 发表于 2006-5-4 23:23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GZ上的斑斑都很厉害
能通过双方给的说法分析出一些问题来
着事情一出来
感觉小熊上的太乱了
各说各词
也没人去认真总结分析两人说法的矛盾之处
也没见调解真正有效果
还是各吵各的
最后还不是不能好好解决


wcm06 发表于 2006-5-5 02: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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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wolf 发表于 2006-5-5 03:53 显示全部楼层
今后自己要小心
fansada 发表于 2006-5-5 07:21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要厚道。
shmily 发表于 2006-5-5 19:59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个新人:(一进来就看到在PK)也想进来发表下个人看法,请大家多多指教:
看了好多朋友发的贴也了解事情的一二,可是针对某个人是不好的。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想必两个都有错,但人都有出错误的时候,我们要容许他人放错,因为只有错了才会知道改正。这样争来争去,不是解决的办法。
大家来这里也算是一种缘分,也是朋友。何必为了一次失误而成敌人。所谓吃一寸,长一智。你不摔倒怎么知道这原来有个坑呢?
也希望双方能冷静的想想这样闹下去何时才有个终结。我们毕竟是旁观者,事情的原为还在于你们。因为你们双方是当事人,应该由你们双方当面出来解决:(约个时间出来谈谈,也许你们会发现其实事情没那么复杂。)
也希望论坛里的所有朋友就此事情都能冷静想想:我们在对别人人品议论的同时,自己是不是就十全十美了呢?对身边的人和物我们应以一颗宽容的心来对待,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这样大事变小事。不就结束了吗?
ruan16 发表于 2006-5-5 22:21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title]661200于2006-5-5 12:05:39在大作中提到:[/quotetitle]
呵呵呵,美女们也受不了啦。
我真诚呢希望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一下,找个合适的方法把这个事情了结啦,免得让美女们笑话咱大老爷们不是男人。

注册是女性就是真的吗?不一定是啊。等我也去注一个,{/em05}
minibaby 发表于 2006-5-5 23:42 显示全部楼层
看良心
mxc 发表于 2006-5-6 03:57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Qoo 发表于 2006-5-6 06:53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才几天没来~就出事咯哈???

你们要乖哈~表闹!我给你们糖糖吃!
myh925 发表于 2006-5-6 09:17 显示全部楼层
     晕了,好久没上这里来。这件事还没解决啊。好像一个多月了吧....
张冠李戴 发表于 2006-5-7 01:19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173!
飞鸟游鱼 发表于 2006-5-7 05:18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好多天,头都大了,支持173,希望事情能解决
肖遥 发表于 2006-5-7 06:55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电话,买后的第二天一直到卡开了维修单都有证据,橄榄一开始让我去修,然后就是一直拖延,要么不接,要么接了说我也不知道还保不保等帮问问,之后就不回,最后的一个电话回复就是:应该没保了我不知道!
      这些记录要提供很简单,不想再受到这样的欺诈,愿意接受小熊协调解决
yuaforever 发表于 2006-5-7 07:30 显示全部楼层
快点解决这件事吧。
肖遥 发表于 2006-5-7 07:44 显示全部楼层
我被坑比谁都想快点解决,同意接受173号协调,希望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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