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件糟心事,去年被一公司拖欠三月多工资,去五华区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几个人一起去的,期间只有一个人接到过电话,后面有同事打电话去询问,说什么法定60个工作日。期间也知道公司被通知人去劳动局调查,然后就基本无音讯,公司依然拖工资,有人发了部分,说什么基本工资降了,要么说绩效工资降了(施工现场管理岗位),甚是奇葩!而本人一分未发,说什么没正式办理离职,告知劳动监察大队有钉钉离职审批截图,却说他们不认可!公司钉钉不通过审批不允许办理离职,钉钉审批别人两三天,本人拖了一个半月,人已经早跑外地上班了,劳动监察大队竟然说按程序让去办离职,公司都没否认钉钉截图,劳动局竟然质疑,不是查不到案子就是什么负责案子的休假一周了,人浮于事,从去投诉到去查询再到满期打电话去咨询,竟然不知道还没拿到工资,从来没有一个电话进行调查或者回访,知道劳动监察大队忙,案子多,但也不至于这样忽悠人,还不允许一点质问和牢骚,还说什么60天满了还可以继续延期30天继续调查!典型的官僚作风,就是让你维权难,让你恶心!
现在明确了打算走劳动仲裁途径,有没有大神支招怎么弄稳妥!(要仲裁竟然要先撤销投诉)。另外劳动监察大队这种做法是否有合适有用渠道投诉?
不违规出矿泉水一瓶2元,坐标海南,油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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