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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12岁幼女称被三老师强奸 生下孩子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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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12岁幼女称被三老师强奸 生下孩子当证据

安史少陵 发表于 2013-7-11 11:18:31 浏览:  3922 回复:  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安史少陵 于 2013-7-11 11:25 编辑

12岁的小学六年级女生思思(化名),两个月前生下一名女婴。思思指称,从去年6月起,三名小学老师曾先后多次对她实施强奸,但这被涉事人和学校矢口否认。






当地公安组织的DNA鉴定,三涉嫌老师的血样均不在其中。74岁的唐冬云被鉴定“锁定”。


12岁的小学六年级女生思思(化名),两个月前生下一名女婴。产后留下的缝合线,像一条大蜈蚣趴在小女孩的腹部,这注定是一道难以缝合的伤口。几个月来,围绕小学女生渐渐隆起的肚子,当地各方就一直为此焦灼不安:孩子的父亲是谁?这至今仍是个有争议的谜。思思指称,从去年6月起,三名小学老师曾先后多次对她实施强奸,但这被涉事人和学校矢口否认。


警方介入后,经DNA鉴定认为,一名74岁的老人才是事件的元凶,他与受害人邻村,如今已被判有罪并处以12年徒刑。


但悬疑并未就此解开。女生家长坚持认为,“这并不是真相。”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三名涉嫌老师均未参与DNA鉴定,而被判刑老人与女孩有亲戚关系等都让他们怀疑鉴定结果的可靠性。


他们最终选择让女儿把孩子生下,并寄希望于重新鉴定,能将这一“定案”翻盘“孩子就是证据。”


计生站报警


王小英发觉女儿的肚子越来越大,开始还以为是长瘤子。


直到今年1月,她和丈夫李春生决定带女儿去做检查,“那时,整个小肚子都鼓起来了,女儿自己也以为是长了瘤子,或得了什么怪病。”


12岁的思思,是湖南祁阳县这家农户的独生女,在梅溪镇中心小学读六年级。对突然膨胀的身体,她事后回忆,当时除了害怕,并不知道这种变化意味着什么。


1月16日,他们来到祁阳县中医院。


医生经初步检查,排除了是肿瘤的可能,这让孩子父母松了一口气。但接下来的B超检查结果,却让二人和所有在场的医生都大吃一惊。


B超显示,思思怀孕了,肚子里的胎儿已经5个多月。


“我们像被雷打了一样,根本就不相信。”王小英说,第二天她和丈夫又把女儿带到祁阳县人民医院。在那里,再次检查的结果和之前一样:女儿怀孕了。


43岁的父亲开始愤怒,他动手打了女儿。这个激动后口齿的老实农民,感觉受到了莫大侮辱,他冲女儿吼,逼问是怎么回事。


“女儿什么都没说。”半年后,王小英这样回忆那两天的“冷战”,“不管他爸怎么打怎么问,就是一句话不说。”


1月18日,两人带着女儿出现在祁阳县计生服务站。“我们考虑再三,准备趁别人还不知道,把孩子偷偷打掉。毕竟女儿还在上学,以后还要嫁人。”王小英说。


这成为后来李家被怀疑有所隐瞒的一个疑点:在发现女儿怀孕后,两天时间里,为何女儿仍能对其中的隐情守口如瓶?而原因未明,为何带女儿把孩子偷偷打掉?这些都似乎不太符合常情。


在后来的多次采访中,李春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和王小英对女儿怀孕的“真情”确实不知,“如果女儿跟我们说了,我们肯定早就去找(嫌疑人)了,也不会首先想到把孩子做掉。”


就此记者也曾向思思本人核实,她的说法是,“当时因为很怕我爸打我,就不敢跟他们讲。”


祁阳县计生服务站副站长谭东方,无意中成为整起事件的转折点。正是她的报案,让“幼女孕妇”背后的隐情没有随着孩子一起流掉。


然而对报案中的一些细节,事后各方却呈现出不同说法。


祁阳县公安局向记者提供的案情通报中这样表述:1月18日10时许,受害人在其父母陪同下到祁阳县计生服务站,经查系怀孕。值班医生谭某,当即详细询问了受害人情况,得知其只有11岁,自称被村里一个老头强奸,谭某立即向我局110报警。


但李春生、王小英及思思本人均否认当时对谭说过“被村里一个老头强奸”,对这句话写进警方通报,他们认为是“构陷”。

在祁阳县计生站,记者联系上谭东方。她这样回忆当时过程:“那天小女孩爸妈带她过来引产,我们科室一个医生接诊的,然后叫我去看。我们也没见过这么小的孩子怀孕,当时他爸妈也不懂这方面的法律,我就帮他们报了警。”


“当时,你有没有问过小女孩是怎么怀孕的?”记者问。


“我没有问过。”


“小女孩或她爸妈,有没有告诉你是被村里一个老人强奸的?”


“她没说,她爸妈也没有。”


“报警时怎么说的?”


“仅仅是说,现在有一个那么小的女孩怀孕了。”


“被老师强奸”



需要在下面的讲述开始之前交代一下,事件主角思思,是一个感觉上多少有些智力障碍的女孩。包括她的家人、警方和小学老师也都这么认为。她的记忆模糊、多变、有时前后矛盾,但基本的思维和表述逻辑还是清晰的。


这也是后来警方到学校调查,发现许多信息混乱、矛盾的原因之一。


这个讲述版本,时间是6月8日,思思生下女儿满月后的第二天,她接受记者采访时的录音整理。李春生说,除对一些人名重新核过,情节与对警方口述大体一致。


思思说,第一次被强奸发生在去年6月。

是一天上午,当时读五年级的思思去学校上学,“我去得比较晚,学校门口没什么人,汤某(该校老师)在门口,他拦到我,拉我到他的办公室。”


思思描述,老师有40多岁,个子很高。当天脸红红的,可能喝了酒。“是76班的语文老师,没有教过我。”


“办公室是单独的一个房间,里面有床,还有课桌,上面有书和粉笔。”在办公室里,她说汤某给了她一杯水,“就像淘米水一样,一次性杯子装的”,喝完之后,她就慢慢失去知觉,直到快中午才醒来。


回想这一段,思思说她虽然昏迷,但下意识“有感觉”,“他一脱掉我的衣服,我就有反应了。我能感觉到他对我做的事情。(有强奸吗?)有,他强奸我。”


醒来之后,思思说汤某拿一把水果刀威胁她,还刮破她的手。“他叫我别说出去,如果告诉了家人,就把我杀掉。”


思思向记者展示她手背上的一道疤,位于左手大拇指和食指间,清晰可见,她称就是当时汤某所划。


而这一天只是开始。


思思说,第二天汤某又把她叫到办公室,“再一次强奸了我。”


从6月到7月的一个多月,思思说汤某曾和她“有过十多次”。除了在他办公室,有时她一个人在教室扫地,“他进来后把门关上,做那个事。”


除汤某外,思思说,还有另外两个老师也强奸过她,“一个是74班的语文老师唐某,一个是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很胖,肚子很大,只知道姓王。”这两个老师的侵犯发生在9月,她刚上六年级。


思思回忆,9月开学后不久的一天,“那个胖子老师叫我去他那里看电脑,在他的办公室里,他把我的衣服脱掉……”另外两次,“一次是在教室里面,人都走了,他把所有门都关了,在里面做那个事。还有一次是在早上,我上楼的时候,他把我拉到办公室,也做了那个事。”


“他抽烟,电脑是个台式机,办公室也有桌子和床。”这是她对这个“胖子老师”的印象,但叫不出名字。


另一个老师唐某,思思说,这个50多岁的老师爱跟踪她,“我走到哪里,他就走到哪里。”去年9月20日左右,“唐老师班上一个学生,叫我把他们班的作业本送到唐那里去。到了办公室他就把门关上,我出不去,就在那里喊,但是没有人答应我。”

思思称,她在唐办公室的床上被强奸。


74岁的“案犯”


然而思思及其家人的上述指控,祁阳县公安局和梅溪镇中心小学校方均认为与事实不符、缺乏证据而难以成立。


祁阳县公安局在通报中称,县计生服务站向110报案后,公安局当天派出两组警力,一组对思思本人进行询问,另一组迅速赶往梅溪镇调查取证。


询问时,思思开始不愿讲是谁强奸了她,后经办案民警做工作,她说是被学校一个汤姓老师强奸。


警方通报称,赶往梅溪镇的民警迅速去学校开展调查,但经查询该校并无此人。


通报说,民警怀疑女孩讲假话,于是又做她的思想工作,经耐心开导,她终于又讲:她腹中的胎儿是梅溪镇中荷村一个叫“柏和尚”的单身老人强奸所致。


得知这一线索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将犯罪嫌疑人唐冬云(外号柏和尚)抓获归案。经审讯,唐交代了自2012年8月份以来先后强奸受害人10余次、并每次给5-10元钱的犯罪事实。第二天,公安机关将唐冬云刑事拘留。


通报称,唐冬云被抓获后,思思又于1月25日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刑警大队反映,其还与梅溪小学三个老师发生过关系:一个是76班的数学老师汤老师,一个是74班的语文老师,一个是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曾老师。


警方通报说,民警通过实地调查,认为无证据证实受害人及其家属反映的情况属实。


理由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受害人及家属反映的嫌疑老师均否认强奸。


二是公安机关调查证实的情况与受害人反映不符:76班数学老师不姓汤而是姓唐,所指认作案地点不是笔录中76班教室,而是71班教室。所指认74班语文老师实施强奸的教室,不是笔录材料中的74班教室,而是76班教室。另调查得知,这名语文老师曾教过她一年的书,她却说没有教过她。所指认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曾老师对其实施强奸,经调查,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不姓曾,而是一名张姓女老师。


然而,对以上警方通报内容,思思及其父母不完全认可。


李春生表示,由于女儿智力和记忆的原因,刚报警时确实搞不清几个老师的姓名和班级,“但你不能因为她记错了,就把她说的事情否定了吧?”


思思说,她向警方提到过外号叫“柏和尚”的唐冬云。“当时警察问我,还有谁(强奸过),我就说了那个老头。”74岁的唐冬云与她家邻村,也曾对她有过性侵。但面对记者采访时她的说法是:“只有一次,没有强奸成。”


“那一次,是去年11月份,当时我上厕所,老头的家就在旁边,他把我骗到家里抱我,我后来跑了出去,他没有做成。”


对警方材料里,唐冬云交代先后强奸她10余次、每次给5-10元钱的说法,她否认:“没有。”


李春生说,女儿报案后曾被警方带回学校指认强奸地点,“校长让我女儿作假证,还威胁她,让她就说是那个老头。”


思思也称她回到学校后,在操场一个篮球架下,“校长叫我以后对外不要说是老师做的,说是那个老头做的,要不然就不用来上学了。”


但记者在梅溪镇中心小学见到校长付奇峰,他对此予以否认。


“指认”失败


“没有这回事。”付奇峰告诉记者。


他说,案发后思思回学校有两次:1月18日她被警方带回,那时还没查出来唐冬云;1月22日4个家属带她来,他们一直跟在思思身边。此外再没见过她。


他认为思思的很多话都不足信,“她(指认的老师)前后说了三四次,每次说的老师都不一样。”


梅溪镇中心小学在校男老师有十几人,由于女儿叫不出名字,家长曾要求学校把男老师全部叫过来让女儿指认,但这被校方拒绝。


“我没有这个权力。我把老师都叫过来,你认,万一把老师冤枉了,这个事情不好说。要是你把人打了,人家面子不好过。是真的倒没关系,是假的,人家以后怎么过。”付奇峰这样解释原因。


后来双方各让一步,让思思通过照片对老师进行辨认。付奇峰把学校男老师的照片都找来,但要求家长回避,只许思思一人在场。


“她指不出来。她指了什么呢?她指了一个去年上学期休假,根本就不在学校的老师。我说,这个你不对,他不在学校里面,怎么强奸你啊?”付奇峰谈那次过程。


李春生说,女儿指认完后,校长确实曾经告诉过他,女儿所指认的那个老师是不可能强奸她的。


但思思本人的说法却不是这样。


“当时我指的是汤老师和唐老师,但是那个胖子老师的照片不在里面。”她说。


“校长问(其中一个老师)他有没有做过,我说,做过。然后校长问我有没有证据,我说我当时记得一点。”

这场指认最后以失败告终。


在梅溪镇中心小学,记者向付奇峰提出,希望能面见思思所指称的三个老师汤某、唐某和王某,但这一要求被付奇峰拒绝。

校长认为,此事公安机关已有定论,让女孩怀孕的嫌疑人也已归案,因此不方便再去打扰那几个老师。


被校方拒绝后,记者拨打过老师汤某的手机。


但一听说是记者,手机那端就挂断了。


记者再次拨打,这回接电话的人自称是汤某的妻子。


她说,自己的老公根本就不认识思思这个女孩,也从来就没有强奸过她。并说这件事对她老公精神和声誉打击都非常大。


她表示,汤某和被指称的另一老师唐某,已就此向法院起诉,认为对方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

昆明黄俊 发表于 2013-7-11 12:00 显示全部楼层
三名涉嫌老师均未参与DNA鉴定,而被判刑老人与女孩有亲戚关系等都让他们怀疑鉴定结果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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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menabc 发表于 2013-7-12 20: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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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ku 发表于 2013-8-1 17:06 显示全部楼层
这社会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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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吃鱼丸粗面 发表于 2013-8-1 20:2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太无言了,病态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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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ddy123 发表于 2013-8-3 12:12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生病了医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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