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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人] 投诉个大水鸟 恳求版主禁言 [ly121 UID;8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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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人] 投诉个大水鸟 恳求版主禁言 [ly121 UID;85740]

IT混球 发表于 2013-7-10 21:45:49 浏览:  13468 回复:  28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TMD 这小熊不好混啊,水鸟于10月9号晚上10点55分发的帖子是卖一辆摩托 我想着都快11点了打电话给他又怕影响了他的家人结果没打到第二天早上也就是7月10号早上8点半我就打电话给他说是他的摩托我要了晚上6点后下班来推,他也答应我了给我留着,到了晚上6点下班了我打电话问他还在不在,水鸟说还在的,我就说我20分钟左右就到了,刚要出门就下起大雨来了,本来说要等雨停了再去,又想到等下大水鸟又怀疑我要水他,结果啥子都没考虑顶着大雨我叫上我朋友用电动车带着我去,好 到了  到他家门口打电话给他 他却说有个人在他家看着车子了 老子哪心情啊 我日  结果呢他也在门口等着我了  我也跟他进去他家了 在他家果然看见那个人已经在数钱了  我就问他咋个到底那个要?大水鸟说叫我两个协商 我嘴么不说协商我JB 人家都数着钱了么还协商  我就说算啦我不要了 大水鸟说了句 么不好意思了  我直接不理他 直接走人你说气不气人吗?我朋友我两个冒着大雨从黄土坡骑着电动车到水鸟的鸟巢菊花村  一身上下没一处是干的  到头来还被水了 恳求版主封了这种言而无信的人  说真的要是不下雨 我不变成落汤鸡我都不会投诉你  水鸟电话:13388713600  水鸟鸟巢:菊花村 黎华路 橄榄树浴场后面那小区    拜托了版主看在一个落汤鸡的份上封了他
高哈明 发表于 2013-7-10 21:5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太气人了,这烂水b,玩不起么洗洗睡,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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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CC 发表于 2013-7-10 22:4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jiba 水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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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 发表于 2013-7-10 23:28 显示全部楼层
已PM对方~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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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49951321 发表于 2013-7-11 01:1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n49951321 于 2013-7-11 01:18 编辑

水人可恨!挖墙角的也可恶呢!明明别人先定掉的,非要加钱、挖墙角!

给反复小人些诱惑……所以水人悲剧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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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 发表于 2013-7-11 02:00 显示全部楼层
sn49951321 发表于 2013-7-11 01:14
水人可恨!挖墙角的也可恶呢!明明别人先定掉的,非要加钱、挖墙角!

给反复小人些诱惑……所以水人悲剧 ...

你水我啦~ 坏蛋! 你说今天不下雨呢~ 明明就下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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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49951321 发表于 2013-7-11 15:11 显示全部楼层
Qoo 发表于 2013-7-11 02:00
你水我啦~ 坏蛋! 你说今天不下雨呢~ 明明就下了嘛!

我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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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1 15:34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呢两位,不要在公共场合打情骂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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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 发表于 2013-7-11 16:27 显示全部楼层
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1 15:34
楼上呢两位,不要在公共场合打情骂俏嘛

不要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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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1 18:52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ojin0607888 于 2013-7-11 18:55 编辑

不用等PM回复了,恶意水人,直接禁言2个月处理!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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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008 发表于 2013-7-12 00:07 显示全部楼层
好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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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0:12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ojin0607888 于 2013-7-12 13:48 编辑
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1 18:52
不用等PM回复了,恶意水人,直接禁言2个月处理!已处理!

觉得版主此种处理方式不妥。只听一面之词,不给另一方解释的机会,这恐怕不是公平公正的处置。尽管最后的处置可能是一样的,但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完。
声明一下,本人与此事毫无关系,只是从论坛发展的角度提出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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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3:22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ojin0607888 于 2013-7-12 13:40 编辑
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0:12
觉得版主此种处理方式不妥。只听一面之词,不给另一方解释的机会,这恐怕不是公平公正的处置。尽管最后的 ...

谢谢这位熊友的提醒,但,不等其解释的理由就一点,同时约定两起人交易同一物品,而二起去的人,目的己很明确,去了就是要卖走,所以被投诉人的这种脚踏两条船的行为,己注定要让一方落空,所以不用等解释,因为结果己注定!
也正应为,行为恶劣,所以加重处罚,从禁言三十天变为严惩禁言六十天!
   在此也提醒广大熊友丶大家都是成年人,不论现实生活中的你,是大亨也好,是普通老百姓也好,买卖物品时。尽可能明确目标,要卖就认真的卖,要买就认真的买,发现N多人,在看到别人出售物品,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回贴出个价,等一旦对方同意卖时又找借口不去交易,这种无聊的人太多,诚信交易,相互交流,而不是为了某些担心而做出无良行为!
请记住,网络上的你才是真正的你!网络上都虚假的人,现实生活中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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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4:12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ojin0607888 于 2013-7-12 14:24 编辑
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0:12
觉得版主此种处理方式不妥。只听一面之词,不给另一方解释的机会,这恐怕不是公平公正的处置。尽管最后的 ...

    谢谢这位熊友的提醒,我看到了更深处,不等其解释的理由只有一点,被投诉人出售物品,但同时约定2起人去交易,而这2起人去的目的已很明确,去了都是完成交易购买物品,但2起人去的结果也只有一个,注定要有一方落空,也就是注定有一方要让水。因为被投诉人这种脚踏2条船的行为,就已经注定了结果,一开始就约2起人去交易就是错误的,有的东西不一定要等花落花开才能定论,所以不用等其解释!
    也正因为被投诉人这种恶意自私的行为,本按规禁言30天的,我严惩加为禁言60天处理!


顺便在此,也希望广大熊友,在看贴回贴时理智一点,大家都是熊友,不论在现实生活中的你,是大亨也好,是平头百姓也好,在网络上都是平等的,买卖双方都要以诚信,为基础!还发现有的人,在别人出售物品的贴子中,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回贴出个价在说,等对方一旦卖给他,就开始找种种借口不去交易,我想说的是,你即然不要,为什么要开口出价?这种无聊的事有意义吗??
                              网络中的你才是真正的你,在网络上都虚假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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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4:43 显示全部楼层
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4:12
谢谢这位熊友的提醒,我看到了更深处,不等其解释的理由只有一点,被投诉人出售物品,但同时约定2起人 ...

关键的一点是,你目前听到的只是一面之词,即便事实就是如此,也应该给另一方说话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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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4:55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ojin0607888 于 2013-7-12 14:57 编辑
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4:43
关键的一点是,你目前听到的只是一面之词,即便事实就是如此,也应该给另一方说话的机会。

已经说明,不用等解释,事情已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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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5:06 显示全部楼层
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4:55
已经说明,不用等解释,事情已处理!谢谢!

理解你嫉恶如仇的心态,但是作为手握重权的版主还是应该更理智一点,处理事情更稳妥一点。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现在突然有人投诉你一物二卖,而你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禁言了,你会怎么想?
当然这不是说楼主说的不是事实,但作为论坛,要给每个人平等的机会,操之过急不妥。
这就是要表达的中心思想,并不是简单针对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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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5:11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ojin0607888 于 2013-7-12 15:13 编辑
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5:06
理解你嫉恶如仇的心态,但是作为手握重权的版主还是应该更理智一点,处理事情更稳妥一点。
举个最简单的 ...

呵呵!因为我,就不会做一物二卖的事。在说,做了这个处理决定,自有道理,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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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5:13 显示全部楼层
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5:11
呵呵!因为我,就不会做一物二卖的事。谢谢支持!

哎,你还是没理解别人表达的意思,只看到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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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5:14 显示全部楼层
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5:13
哎,你还是没理解别人表达的意思,只看到表面

你的意思我明的,问题你没明白!有时间QQ说吧 115269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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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5:17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ojin0607888 于 2013-7-12 15:19 编辑
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5:13
哎,你还是没理解别人表达的意思,只看到表面

7月10号4楼,已有版主PM要对方来解释了,差不多一天过完,我是7月11日才处理的,你说还要等什么?对方要解释早解释了。所以说处理他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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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5:20 显示全部楼层
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5:17
7月10号4楼,已有版主PM要对方来解释了,差不多一天过完,我是7月11日才处理的,你说还在等什么?对方要解 ...

当年发烧定的3天无回复就处理不是没有道理的,貌似每个人都可能有不是每天都上论坛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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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5:58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ojin0607888 于 2013-7-12 16:13 编辑
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5:20
当年发烧定的3天无回复就处理不是没有道理的,貌似每个人都可能有不是每天都上论坛的时候。

当年是当年,每个人的处理方法方式是不同的。要看事,是什么事,什么情况而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什么事都要解释的,版主就只有几个,网友是可是一堆,我一般是一天,PM外加直接电话通知。效率!!版主也同样没时间天天等待。
不说了,出门在外,下月5号回昆,在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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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6:13 显示全部楼层
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5:58
当年是当年,每个人的处理方法方式是不同的。我一般是一天,PM外加直接电话通知。效率!!版主也同样没时 ...

哎呀呀,亲爱的版主大人,您一定要人把话说得很直白才明白吗?
作为熊友,您嫉恶如仇、热血率直高效的性格确实为我等钦佩;
但作为版主,您的管理能力确实还需要提高。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论坛也是一样,既然制定了规则就按照这个规则来执行,而不是我习惯一天就一天,我觉得要封id就封id,我觉得要增加禁言30天就增加……这种情形被称为“人治”,也正是当前某朝法制体系被抨击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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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6:15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ojin0607888 于 2013-7-12 16:18 编辑
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5:20
当年发烧定的3天无回复就处理不是没有道理的,貌似每个人都可能有不是每天都上论坛的时候。

另外,如朋友时间较多,也有意管理论坛的话,希望来一起共事,看朋友处理事也有一套,来的话,我推荐!

事情已处理!谢谢关注,谢谢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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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6:23 显示全部楼层
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6:15
另外,如朋友时间较多,也有意管理论坛的话,希望来一起共事,看朋友处理事也有一套,来的话,我推荐!
...

多谢版主抬爱。不过闲散惯了,怕是担当不起这个重任。版主不介意的话,咱就偶尔提点建议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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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ghazi 发表于 2013-7-12 16:25 显示全部楼层
扯来扯克,我想表达一个建意。楼主我很同情你,我也住黄土坡,不过麻烦你为黄土坡的人民争口气,打字呢时候把标点符号打上去,读完你的贴子,我差点没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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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6:27 显示全部楼层
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6:23
多谢版主抬爱。不过闲散惯了,怕是担当不起这个重任。版主不介意的话,咱就偶尔提点建议就行了。

人都是学习才能成长,建议也是最重要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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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iris 发表于 2013-7-12 16:35 显示全部楼层
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3-7-12 16:27
人都是学习才能成长,建议也是最重要的,谢谢!

That's the spirit!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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