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反目,家族关系紧张。因为钱权,世态炎凉。这一幕不再是港台韩国肥皂剧的剧情,今天,在我大云南,这残酷的悲剧悄然上映——
过桥米线是云南餐饮的一张名片,其中,本土特色的家族企业江氏兄弟“桥香园”是全省过桥米线的知名企业。不过,江氏兄弟却因各自理念的差异而反目,哥哥江勇将弟弟江俊告上法庭,索赔分红款3184万余元。江氏兄弟闹僵后,很多人希望江氏两兄弟顾全大局,将矛盾纷争放在庭前调解,但这没有让两人作出让步。昨天,记者获悉,本周三,昆明中院将公开审理江氏兄弟经济纠纷案。
哥哥 状告弟弟要分红款3184万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由江氏兄弟共同打造的“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逐渐从街边小吃,发展成为知名企业。2002年4月5日,江勇与江俊订立了《关于我个人财产的几点声明》,明确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连锁店的所有资产,江勇享有50%,江俊享有50%。之后,江氏兄弟共同经营管理“桥香园”,将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连锁店发展成了拥有上亿资产的著名企业。然而,就在事业蒸蒸日上之际,曾经白手起家、患难与共的江氏两兄弟,却将对簿公堂,哥哥江勇向弟弟江俊索赔红利3184万元。 诉状上,江勇将江俊列为第一被告,将“昆明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连锁店”列为第二被告。
弟弟 要撤销赠与哥哥50%的股份 “企业不能出现闪失”,江俊说:“江勇是我一母同胞的哥哥,出现这种事我心里也很难受。” 江俊的代理人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晨说:江勇在桥香园有50%的股份,实际上是江俊背着妻子赠与江勇的。后来,江俊写的《协议》及《关于我个人财产的几点声明》中赠与江勇的所有资产系江俊及妻子的共同财产,这份赠与未经妻子同意,江俊无权处分。与此同时,江俊还以哥哥江勇的行为严重影响桥香园米线连锁店正常经营为由,发表声明要撤销《关于我个人财产的几点声明》及《协议》中对江勇的赠与。代晨认为,桥香园从最初的第一家店开始,便是江俊一人出资,江勇仅充当管理人的角色,直到后面连锁店发展壮大,作为副董事长的江勇,也只是企业管理者,而不是合伙人。
母亲 劝俩儿子有话回家说 江氏兄弟闹僵,惊动了80多岁的老母亲华惠英,老人家一直希望兄弟俩和解,并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我是江勇和江俊的妈妈。江勇是老五、江俊是最小的,老六。1988年老六先来到昆明,在小西门(南疆宾馆对面)开了一家米线店,生意很好。90年代初,老五来昆明在青年路开了一家米线馆,后来老五被赶出来,欠了亲戚朋友好多钱,老五只能住在老六家。为帮助老五还债,老六在艺术剧院开店,喊江勇帮着管理。2002年中旬,老五赌气离开桥香园,期间一直没有管理过桥香园。直到2006年底我劝老六让老五回来帮着干点事。” 同时,华惠英还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我岁数大了,腿脚不行,也怕看到两个儿子相互残杀,所以我不能来参加开庭,我委托小儿子把我签过字的情况说明带去给领导,请领导劝劝他们有什么话在家里好好说,家丑不可外扬。” 江氏兄弟纠纷案从2012年8月至今,案件先后进行了5次质证。对于江氏兄弟经济纠纷案,昆明中院曾经组织过3次庭外调解,均以失败告终。昆明中院决定于周三(5月15日)开庭审理此案。
转自: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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