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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男子酒后思念外地女友持“枪”劫持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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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男子酒后思念外地女友持“枪”劫持汽车

品网络,读热点 发表于 2013-4-8 14:57:33 浏览:  135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广网西安4月8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裴喆)记者今天从陕西检察机关获悉,张某酒后因思念外地女友,伙同朋友赵某持高仿手枪逼迫出租车司机沿高速公路开往目的地,被司机巧妙报警抓获。陕西莲湖检察院批捕了该院首例涉嫌劫持汽车罪案件。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张某、赵某从晚上开始饮酒直至凌晨4时许,张某酒后提起已经分手的在山西的女友,突发奇想要去山西看看,赵某随即表示自己也一起去。二人随即返回住处,携带一把高仿军用五四式手枪,在北关附近拦乘被害人冯某驾驶的出租车,上车后,张某用仿真手枪顶住冯某头部,逼迫冯某驾车沿西禹高速开往山西,途中冯某试图报警,但张、赵二人轮流持枪盯着冯某。直至行至韩城市禹门口高速路收费站时,冯某借口办过路卡跑到收费站向工作人员求救,工作人员随即报警将张某、赵某抓获。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劫持汽车罪是97《刑法》修正后设立的新罪名,是指以正在使用中的汽车为犯罪对象,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控制汽车的行驶路线和目的,作案的动机、目的不影响本罪构成。劫持汽车罪侵害了车辆运输安全,也就是包括司乘人员在内的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所以我国《刑法》对该罪也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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