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6-11 11:11

巧遇,呵呵
似乎也应该支持一下哈!

南边来的 发表于 2006-6-13 19:09

这个需要支持一下,严重同意~{/em05}

骏畅商贸 发表于 2006-6-16 23:03

支持。。。

xyk201 发表于 2006-6-18 18:29

支持!

shader 发表于 2006-6-20 02:20

这个我顶了

mk850630 发表于 2006-6-20 04:24

名智无盘 发表于 2006-6-21 19:42

顶一下

wwwcherry 发表于 2006-6-25 00:55

好东西一定要支持下了.

winko 发表于 2006-6-25 05:23

重新瞻仰一遍~~~

ruby 发表于 2006-6-26 21:52

质量第一!
服务第一!
合作第一!
               

无线电静默 发表于 2006-6-28 01:33

173号于2006-5-7 23:41:52在大作中提到:
1,即使不同意你的观点,也捍卫您表达的权利。
2,同情弱者。老鸟强势,新手弱势,所以同情新手。厂商强势,消费者弱势,所以同情消费者。公司强势,员工弱势,所以同情员工。
3,尽可能对每一个人都有用。
4,尽可能可以帮助每一...


有这样的信念,我不顶都不行了,暴同意你的观点,这和我们警察应该有的意识一样,顶

286 发表于 2006-7-1 15:49

楼主:
       请问什么是老鸟欺小鸟~哦{/em06}

可可云飞 发表于 2006-7-1 22:59

严肃认真的思考,高度精辟的概括,果然非同凡响,不枉愤青也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不妨立竿见影一回.{/em39} {/em30}

ahuhu001 发表于 2006-7-2 01:05

支持~~

地板上排排坐~~~~~~

跳跳 发表于 2006-7-6 01:55

PS:所有这一切,并非源于我们有多么高尚的品德,只是想让更多的人喜欢这里而已,只有更多的人喜欢这里,我们的价值才能得以最大的体现。




支持!支持~~~早该发点实际点的主题了~~这才是让更多人喜欢这里的根本

yangxuan1972 发表于 2006-7-6 21:16

分很无耐

不会整电脑 发表于 2006-7-7 01:04

路过``

dizzymix 发表于 2006-7-7 17:21

留个名
抄下,细细品味研究

xsfy 发表于 2006-7-13 21:27

支持一下

★深呼吸★ 发表于 2006-7-20 12:48

顶一个!
你不需要的,将是别人的需要!
别人不需要的,将是你的需要!
诚心~~~

风尘觊羽 发表于 2006-7-23 00:25

顶~~~~~~~~~~~~~~~~~~

极品丝袜 发表于 2006-7-23 01:06

大家都这啊

small_chao 发表于 2006-7-23 21:20

坐在楼上的后边~
有些不甘啊~
不管了~
严于律己了~

灰尘 发表于 2006-7-28 19:02

       呵呵。.............

   加油.

HAHA 发表于 2006-7-29 08:31

汗最后一条一下~~~~~~~~~

bubu 发表于 2006-7-30 07:11

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286 发表于 2006-8-2 17:04

老熊:   
      贴发错了把{/em13}

maogbao 发表于 2006-8-7 06:31

gxygxy008 发表于 2006-8-21 09:03

gxygxy008 发表于 2006-8-21 09:06

586 发表于 2006-8-26 23:03

支持!!!

QUMEDA 发表于 2006-8-31 01:32

以诚信为荣

pappercut 发表于 2006-9-4 19:41

想得一分...

布 清 发表于 2006-9-13 09:09

这样到是好事,但是每个人在金钱面前都要后退三分的不是吗?

yujian106 发表于 2006-9-21 02:28

这个论坛真的很不错哦!多多灌水,多多发贴

至尊宝 发表于 2006-10-2 06:55

诚实信用为经商之根本..
若想谈条件者,丢失的是做人的灵魂~!

清风一子 发表于 2006-10-13 09:26

顶个吧

冷疏影 发表于 2006-10-14 22:13

价值不是用嘴说的,是要用心去想,付出行动证明的。

sk9901ban 发表于 2006-10-17 07:03

顶!~

sking_678 发表于 2006-10-18 05:53

每一点要做到都很难.

small_chao 发表于 2006-10-30 20:44

671917
是啊~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难而不去做了~~
老兄~~共同努力吧

our168 发表于 2006-10-31 03:19

支规

无聊呢猪 发表于 2006-11-6 00:37

留个名 闪人

sneeqjx 发表于 2006-11-6 01:33

抢不到沙法也无所谓,顶个就成。。

千寻Ж恋 发表于 2006-11-9 19:07

顶起

青菜 发表于 2006-11-11 17:57

夜神月 发表于 2006-11-11 21:15

支持ing

小白龙 发表于 2006-11-13 05:25

708397

yantian77 发表于 2006-11-13 07:48

有小熊,不在上2贩子的当了

小花 发表于 2006-11-22 05:25

是不是每个人都有一点点自私

kobeking 发表于 2006-12-1 08:31

这帖还没拿过分

蓝天广告 发表于 2006-12-9 01:43

说得不错

死神狄奥 发表于 2006-12-12 22:16

晶晶 发表于 2006-12-16 17:19

支持小熊```

DENGLEE 发表于 2006-12-19 21:49

HAO

gd-wx 发表于 2006-12-20 23:19

原帖由 yantian77 于 2006-11-13 07:48 发表
有小熊,不在上2贩子的当了



合呢!

kobeking 发表于 2006-12-22 23:44

拿一分顺便学习

橄榄书 发表于 2007-1-5 01:19

关于显示器交易经过和土贼其人


12月22日晚上出了5台显示器给他,还出了一台液晶给他
说好质保一周的(5台台式的,19寸)
给他送到家,还抬上他的6楼
本来想以后长期合作,所以给他的价格相当低,是想有好东西嘛大家一起发财


过了大约5-6天后,说2个底座有问题,所以我承诺给他换底座,但是他1号才找我换
我把自己的底座拆给他,没想到他说有问题的底座是3个
而且,更没想到的是我带的底座也有问题
就没换成
我们就说把有问题的退给我们
我就对他说,想低价去卖卖,他也恰好说他有个朋友要,就暂时没退
到了下午16:00时,他说他朋友要一起少60元,我就没干,我说把显示器退给我
但是为了节省路费(退的路费他出),就说放在他的地方代买
卖多少由我去谈
就有了我后来发的帖子“19寸显示器260元/台”,兄弟们还说我的显示器便宜

到第二天,他说有一台显示器偏色
我就好声好气对他说已经过保了,当时他就说“他一个月工资六七千,不在乎这点,不要我解决”
当天,我就没理这事情了,就下嵩明了,几天没上网,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这样对我

后面的事情就是论坛上发贴说的了

我现在不敢做他这种人的生意了,也不屑于做了

我只要求:
要求在斑竹的公正下把我的显示器还来

(他既然说有问题)

或许有一天我们不在小熊,或许有一天我们不在做电脑,或许有一天我们不在这个世界上,但是,良心和

公正应该在小熊长存,应该在IT界长存,应该在这个世界长存

-忧郁☆王子- 发表于 2007-1-7 16:22

我定

梦断天涯 发表于 2007-1-14 14:58

为了生活!不得不留下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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