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写文章没看到!现在看到了!
我来给你解释吧!
呵呵!这东西很简单!
客户(中国人)----->商家(法资企业)---->供应货商(中国人)
按LZ的意思就是等于!
客户(中国人)----->供应货商(中国人)
对吧!这种担忧是对的!也是应该的!
不过公式换成这种也可以啊!
客户(中国人)----->商家(国外资企业)---->供应货商(中国人) [抵制链]
I I
I I
v v
客户(中国人)<----企业员工(中国人) <-----本土或者国内(中国人) [消费转换链]
并且第二条链更好些啊!
这样也行啊!从经济角度来说!而且不是只有外国人才能开超市!
不过我我不专业!
还是引个专业人士的帖子给大家看看吧抵制是否有好处!
但是可以肯定一点可以降低供应货商所谓的入场费,堆货费,和那3个月的资金冻结期限!
原文请看 http://bbs.it007.com/thread-143554-1-1.html
这样的回答LZ满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