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容易引起误解 两次注册申请均被驳回
昆明雄霸杨金林向五华区工商局申请注册登记“昆明雄霸机动车车辆管理所”企业名称,两次申请均被驳回。五华区工商局的驳回理由是:车管所是交警的一个职能部门,个人申请注册车管所须经公安机关的同意;车管所这个企业名称,容易引起公众误解。而杨金林则认为:他申请注册车管所,只是为了方便管理自己公司的车辆,具有经营性质,与公安机关的车管所不同。昨天,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驾校老板
想注册车管所被驳回
昨日,昆明雄霸驾校法人杨金林说:“为了对自己驾校的100多车辆车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我就大胆地提出一个想法,要登记注册昆明雄霸机动车车辆管理所。”
今年3月2日,杨金林向昆明市五华区工商局申请“昆明雄霸机动车车辆管理所”企业名称。当时,工商局的人觉得杨金林的想法很奇怪,并认为车管所属于公安机关的一个职能部门,个人申请成立车管所,有些不当。
3月5日,五华区工商局驳回了杨金林的申请,并向他送达了《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理由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欲申报“机动车车辆管理所”,请向省或市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在获得筹建批文后,再向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申请被驳回后,杨金林很是想不通。3月16日,他向昆明市工商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月28日,昆明市工商局撤销了五华区工商局的行政许可,责令五华区工商局在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7月2日,五华区工商局再次驳回了杨金林的申请,理由是“车管所”这个企业名称容易引起公众误解。
第二次被驳回后,杨金林还是不服,随后将五华区工商局起诉到五华区法院,请求法庭判令撤销五华区工商局作出的驳回通知书,并判令五华区工商局批准他成立昆明雄霸机动车车辆管理所。
杨金林说:“我两次向五华区工商局申请注册昆明雄霸机动车车辆管理所,第二次申请被驳回的理由是企业名称易引起公众误解,这个理由不能成立。”
工商局称
个人成立车管所易引起误解
昨天,五华区工商局局长赵永华出庭应诉。
赵永华答辩称:杨金林申请注册“昆明雄霸机动车车辆管理所”,按照地域名称,他应该到昆明市工商局申请注册。但因为工商部门属于服务性的行政机关,为了给杨金林少走弯路,3月2日,五华区工商局受理杨金林的申请后,工作人员就告诉过杨金林,个人申请注册车管所,很难通过。3月5日,五华区工商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驳回了杨金林的申请注册登记。不过,五华区工商局还是将杨金林的申请以网络形式,将申请注册的资料通过工商内部网络转给了昆明市工商局。
赵永华说:“我们接到昆明市工商局的撤销决定后,根据企业登记相关规定,以杨金林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名称属于行业不规范,容易引起公众误解为由,再次驳回了杨金林的申请注册,是有法律依据的。车管所作为公安部门的一个部门,对车辆有发牌、发证权力,个人如果申请注册了车管所,这样容易造成公众的误解。五华区工商局作出驳回通知书,是在工商局的职权范围内。工商局作为企业登记机关,有权作出核准登记,也有权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留下问号
个人能否成立车管所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此案未当庭判决。据悉,杨金林是我省第一个申请成立车管所的人,也是第一个被工商局驳回的人。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将决定个人和企业是否有权成立车管所。对于这起案件的进展及最终结果,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柏立诚
点评:雄霸还不够雄壮霸气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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